关于发布《饮用天然泉水》团体标准的公告
为了规范饮用天然泉水行业秩序,更好地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由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饮用天然泉水》(T/HBFIA 0001—2018)团体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1:《饮用天然泉水》标准文本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使用登记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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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自愿采用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饮用天然泉水》(T/HBFIA 0001-2018),并按照本标准组织生产,保证生产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使用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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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愿采用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团体标准企业应填写此表,用于团体标准使用情况监督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