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2016第11期) |
2016年 第169号 |
2016年08月17日 发布 |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2016第11期)予以公告。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2大类,共抽检样品139批次,其中合格136批次,不合格3批次。具体样品信息附后。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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